Link to English website

遇到困難,基督徒都會建議:向主禱告。難道每當遇到困難,只要把一切交給神就好了麼?那我能作什麼呢?我的意義又是什麼呢?難道要這樣,如此無力,如此被動,推卸責任嗎?

當我們說交給主的時候,是說把那件人事物的主權,轉移給主,而不是說放棄那些人事物的本身。比如說,把工作交給主,是指把工作的主權交給祂,讓神作我們的真老闆,盡心竭力地事奉祂,而把工作做好。但不是放棄工作,或者在工作上放棄自己。

當我們主動的把主權轉移給主之後,我們會發現神是最好的主人,祂會用愛管教我們,也會用光引導我們,還會用祂復活的生命給我們超越消沉的能力,並用聖潔的性情,讓我們脫離凡俗的糾結。神不能用被動的人,因為是基督在基督徒裏面運行,使我們立志並行事,我們就必須主動配合,作成自己的救恩(腓立比書2:12b-13。)我們如果願意主動把主權轉移給神,就會發現這位“老闆”真知道如何把我們培養成一位更主動、更積極,有更大功用與價值的人。讓我們智慧的、更主動的讓神作我們的真“老闆”吧!

腓立比書2:12-13:『…就當恐懼戰兢,作成你們自己的救恩,因為乃是神為著祂的美意,在你們裏面運行,使你們立志並行事』

羅馬書 8:28-30:『還有,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因為神所預知的人,祂也預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,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祂所預定的人,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,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,又叫他們得榮耀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