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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《聖經》是神的話?

   

《聖經》從最早寫的約伯記(約西元前1500年)到最後寫的啟示錄(西元90-94年之間),歷經1600年左右,共有四十多個作者。他們有不同的生活背景、社會地位、文化程度,他們生於不同的時代,大多沒有見過彼此,卻在沒有相互溝通之下,共同寫出一本書,彼此呼應,說出同一位人物。舊約稱祂為耶和華,新約稱祂為耶穌─耶和華救主。

雖然聖經是藉著這四十多位人寫出來的書,我們卻必須驚歎,它的內容不是人可以寫的。它的內容不迎合人的口味,不討好讀者的興趣,不尋求人的贊同。它有歷史,卻不只是歷史書;有道德倫理卻不只是道德倫理書;有文學卻不只是文學作品;它是一本平直地陳述真理的書,『耶穌說,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』,『你們必認識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』;聖經更是一本啟示神是生命並分賜生命的書,藉著聖經耶穌向我們說,『我來了,是要叫羊(人)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』。

認真看過聖經的人,會發現聖經是一本奇妙的書。它是一本造了人的神藉著祂所造的人寫的書,為了向人啟示神自己。書中神自己用第一人稱多次說,『我是耶和華,除我以外沒有別神』。

從聖經的第一章第一節,這位神開宗明義的告訴我們,祂創造了諸天與地,與天上地下一切存在之物。在聖經的末尾,祂白紙黑字地把將要發生的事指示我們,祂預言第一個天和地要過去,祂描述了一個新天新地。在聖經的中間,祂還非常爭議性的告訴我們,『我是耶和華,再沒有別神;除了我以外沒有神;你雖不認識我,我卻給你束腰;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,使人都知道,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。我是耶和華,再沒有別神;我是那形成光,又創造暗,造作平安,又創造災禍的;我是那造作這一切的耶和華』。

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,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(箴言9:10)。如果任何人願意謙虛地來認識祂,就會發現,這本書的作者是真正的權威,可以解答人一切的疑惑。因為祂不是另一位同樣有疑惑的人寫的,而是造了人的神寫的。當我們找到答案之時,也會驚歎,原來神自己就是一切疑惑的答案。

讓我們選擇來藉著聖經認識這位造了我們,可以解答我們一切疑惑的神吧!

提摩太前書2:4:『神願意萬人得救,並完全認識真理。』

使徒行傳4:12:『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,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