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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說有神,如何證明有神呢?

羅馬書一章十九到二十節說,“因為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裏面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了。自從創造世界以來,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,和神性的特征,是人所洞見的,乃是借著受造之物,給人曉得的,叫人無法推諉。”從這些經節,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證明有神;一是從神所造的萬物,就是受造之物;二是從人的本質、人的本性,從人裏面來看。

關於受造之物,看看周圍的宇宙,擡頭望望星空。宇宙如此恢宏,壯麗奇觀,且滿了規律、秩序,很難叫人相信是自然碰撞形成的,對天文學了解越多,就越嘆服造物主的偉大。此外,我們再看看宇宙中的現象,叫我們不能不相信宇宙中還有一位管理者。

當我們來看宇宙,展現在我們眼前的完全是一個有規有律、有秩有序的系統,大到太陽系、銀河系,小到分子、原子、質子、中子,都是如此。我們怎能說在宇宙中沒有一個主宰,沒有一個管理者?物理學有一個熱力學第二定律,說到任何一個孤立的物理系統若任其自然,必然漸漸衰敗變為混亂,也就是熵增加的定律,或者混亂度增加的定律。宇宙若沒有一位管理者,必定是趨向混亂,趨向敗壞。今天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宇宙如此有規有律、有秩有序,就說明背後有一位管理者。再者,我們從自然科學的研究會發現,自然界是滿了規律的。自然科學研究的目標乃是發現規律,然後掌握、運用、服從這些規律;這些規律就是所謂的自然律。一個國家法律有立法者;照樣,自然界有這麽多的規律,難道沒有立法者嗎?

再看看人的本身。羅馬書一章十九節說,因為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裏面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了。換句話說,人的本身是知道有神的。人的源頭是什麽?人是從哪裏來的?人的源頭乃是神,因而人都有拜神的傾向。這是人的共性,這實在是奇妙。野蠻的人拜神,文明的人也拜神;東方人拜神,西方人也拜神。敬拜神是人的共性,盡管敬拜的物件可能不對,敬拜的方式也未必正確,但是敬拜的傾向卻都是有的。神的觀念的存在,就說明神是客觀存在的。

人的道德律也是一致的。在不同地區、不同民族、不同部落的人中,真、善、仁、智、勇等,都是普遍為人們所接受的,而消極、不合人性的東西,也都是普遍為人所反對、所定罪。道德律的一致性也說出人同出一源,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。神那愛、光、聖、義的形像,多多少少仍然留在人裏面,叫人裏面有這樣一個一致的道德律。

進一步說,每一個基督徒從自身的經歷,都可以證明神是客觀存在的。這位客觀存在的神是真實的,是活的,也是可以給人經歷的。祂不但活在宇宙中,且要活在我們的靈裏,住在我們的心裏,與我們人發生極大的關系。所以,我們不僅是在談論神外面的客觀存在,更是盼望每一個尋求的朋友把心敞開,把靈打開,來接觸這位神,讓祂進到你的裏面,你就能夠真實地經歷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