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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的流傳與繙譯

聖經的流傳

聖經頭一卷書創世記,寫在西元前一千五百多年前;舊約末一卷書瑪拉基書,完成在主前四百年。等到主耶穌來了,祂外出講道時,常常引用舊約聖經的話。這證明在主耶穌的時候,舊約聖經已經完成。

主耶穌在地上時,還沒有印刷術,聖經是用手抄寫在羊皮上的。當初猶太人抄寫聖經非常的敬虔。歷史告訴我們,猶太人抄寫聖經,用上好的羊皮,極其謹慎,不僅數算每行幾個字,並且點算字母;若是抄錯一個字,就全篇作廢。據說他們在抄寫前,先大聲誦讀,然後再謄寫;特別是每寫到『神』字時,必先將筆擦拭乾淨;寫到『耶和華』之前,都要先沐浴洗身。這無非說明,他們對聖經的尊重。等到主耶穌被提升天,使徒們開始受聖靈感動,寫下新約中各卷記載及書信。到主後不過一百年,整本新約就完成了。第二世紀那些敬畏神的人,在著書或寫信時,常會引用新約的話,足證在主後一百年之內,新約聖經已經完成。

舊約聖經除了四處經節,其餘都是用希伯來文寫的(希伯來文是當時猶太人使用的文字)。這四處非希伯來文寫的舊約經節,頭一處是耶利米十章十一節,第二處是但以理二章四節至七章二十八節,第三處是以斯拉四章八節至六章十八節,第四處是以斯拉七章十二至二十六節;這四處記載的事都和亞蘭人,也就是巴比倫人有關,所以聖經寫到這裏用的是亞蘭文,而不用希伯來文。

到了主耶穌的時候,還有好些猶太人,仍用亞蘭文說話。那時羅馬帝國已經佔領了以色列地;及至羅馬帝國征服了整個地中海四圍,把希臘文化流通到各地,希臘文就成了當時羅馬天下所通用的文字。所以,使徒們寫新約聖經各卷,是用希臘文。

然而,現在通用的聖經並不是根據那些原稿繙譯的,因為那些原稿已經不存在了。據研究古卷的人說,現在所發現最老的古卷,是三、四世紀的。時至今日,現存三本最古老的抄本,多是康士坦丁作皇帝時,下詔抄寫的五十本聖經中的三本。時為主後三百三十年。

這三本抄本中,最舊、最完全的古卷,藏在梵諦岡圖書館裏,稱梵諦岡抄本,約在主後三百五十年抄成,發現至今已有五百多年。第二本是西乃抄本,寫得非常好看,是一八四四年,德國著名的文學家提青鐸夫(Tischendorf)博士,在西乃山下的一個修道院發現的。以後就收藏在俄國皇家書室裏,一直到一九三四年,方以十萬英鎊賣給英國倫敦博物館。第三本是亞歷山大抄本,是君士坦丁堡總主教洛克,在主後一六二八年送給英皇查理一世的。該古卷也藏在英國倫敦博物館。至今,這三本康士坦丁古卷,兩本藏在倫敦,一本藏在梵諦岡。

值得一題的是,死海古卷聖經的神奇發現。一九四七年春,一位牧童在死海山上追蹤一隻迷羊時,赫然發現一個山洞,在其內尋得一些高瓶,內裝古卷聖經。後由耶路撒冷東正教馬可修院大主教撒母耳(Athanasius Yeshue Samuel)買去。在當地附近,以後陸續又有十個洞穴被發現。

撒母耳大主教所收購之死海山洞中之古本,一直拖到一九四八年二月,方纔送至美國東方研究學院,以及耶魯大學,由近東語言研究院院長Burrows博士審慎查核。他們從希伯來古文字體之對照,鑒定認出確是主前一、二百年時的抄本;至此顯明了二千年前之抄本聖經,與我們現在所用之舊約聖經,內容完全相同。該書抄在羊皮卷上,寬一尺,長二十四尺,原藏於瓦質瓶內,用麻布包裹,蓋以瀝青。現為以色列國在耶路撒冷,專建一博物館,加以保存展覽。

聖經的繙譯

主前四百年左右,所有的舊約經卷即已完成。到了主前三世紀,居住在埃及亞力山卓的猶太人,開始將希伯來文聖經繙譯成希臘文。首先是摩西五經譯本,約完成於主前二百七十年左右;以後有其他經文的繙譯,歷時約一百五十年始告完成。這是最早的聖經譯本。又有一本亞里斯提書信(Letter of Aristeas)傳言,此譯本乃由七十二位精通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學者所譯成,是以稱之為七十士譯本(Septuagint),是聖經最早的譯本。

羅馬帝國統一地中海列國,遂有聖經譯為拉丁文之舉,但語既粗俗,又多荒謬。到了主後三百八十四年,教父耶柔米(Jerome)將拉丁文新約修訂並重譯,於主後三百八十八年完成;復據希伯來原文舊約聖經繙譯為拉丁文,於主後四百零四年完成。此即後世統稱之武加大(Vulgate)譯本,『武加大』原文乃通俗意,所以又稱為拉丁通俗譯本,直至今日仍為天主教所採用。

到路德馬丁改教之初,其首要的工作,即將聖經繙譯為德文;斯為聖經廣譯各國文字之始。至於英文聖經,在英國首先有威克里夫(John Wycliffe)將武加大譯本的新約譯成英文,之後有廷德勒(William Tyndale)等人從事繙譯。但因譯本紛歧,英王詹姆士一世(James Ⅰ)遂於主後一六○四年,成立譯經委員會,集合五十位學者從事繙譯工作,於主後一六一一年出版欽訂英文譯本(King James Version)。該譯本英文語意流暢,復忠於原文,逐漸成為基督徒接受的標準英文聖經譯本。

後因在原文及古卷之研究上的進步,至主後一八七○年,又有近百位英美學者成立委員會,將其重新修訂,於一八八一年完成新約,一八八五年完成舊約,此即為坊間通行之英文修訂本(Revised Version)。委員會於完成後,將全部經文從英國以電報傳至美國,再經一些字彙的修訂,於主後一九○一年,在美國出版為英譯美國標準本(American Standard Verison)。該譯本相當忠於原文,故後來中文各種譯本之內容,約有百分之九十五均與其相符合。

中文譯經

中文譯經的工作,最早有天主教的利瑪竇(Matteo Ricci)等,在中國繙譯詩篇和四福音書。爾後,有馬禮遜(Robert Morrison)於主後一八○七年,到中國佈道,藉中國人梁亞發,將聖經譯為中文,於主後一八二三年出版。復有多種中文譯本逐漸問世,都是文言文版本。

一八八五年,在東北一帶佈道的宣教士楊格非(John Griffith),首先用半白話體裁繙譯聖經;一八八九年,正式首次出版白話文聖經。一年後,基督教在中國各宣教機構,聯合在上海召開宣教士大會,熱烈討論中文聖經繙譯之事,由七位學者組成繙譯委員會負責。歷經二十八載,於主後一九一九年,完成全部官話和合譯本之繙譯,語體優美遠勝其他譯本,廣為使用直至今日。主後一九三九年修訂後,改名為國語和合本,簡稱為和合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