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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夏青少年特會蒙恩(初中)

 

今年是我第一次參加初中特會。特會的主題是「神人的生活」。裏面總共有四篇信息:
1. 神人的生活
2. 過良心無虧的生活
3. 團體神人的生活
4. 活在與主交通的生活
其中我最摸着的是第三篇信息-團體神人的生活。其中說到不論一個人多麼屬靈也好﹐若他不是過團體神人的生活﹐因為沒有弟兄姊妹的激勵和扶持﹐他的靈都不容易被挑旺。
在聖經中也有提及到要過同伴生活﹐就是在傳道書4章12節:『有人能打勝孤身一人﹐若有二人便能抵擋他﹔三股合成的繩子﹐不容易折斷。』另外在哥林多後書13章11節也說到要如何過同伴的生活:『末了﹐弟兄們﹐要喜樂﹐要被成全﹐要受安慰﹐要思念相同的事﹐要和睦﹐如此那愛與和平的神﹐必與你們同在。 』特會裏面的節目都非常豐富﹐例如有大合唱、破冰遊戲等。大家都非常喜樂和被主充滿。

(新蒲崗區 楊姊妹)

在這次的特會中,我最摸著的是過團體神人的生活。團體神人的生活不只是我需要的,也是其他弟兄姊妹需要的。其中有一段經節讓我最得著光照,那是傳道書4章12節:『有人能打勝孤身一人,若有二人便能抵擋他;三股合成的繩子,不容易折斷。』這段經節是說團體的生活比自己孤身一人有更多的力量,所以我們也不能夠孤身一人,要過團體神人的生活。十分感謝主讓我享受今次的特會,希望下次可以再次參加,享受團體神人的生活。             

(觀塘區陳姊妹)

我在特會裡最享受的是一篇交通關於《過良心無虧的生活》的信息。良心的感覺有三方面: 一、罪的感覺 二、愛世界的感覺 三、其他不安的感覺。我最摸著要對罪有感覺,如果我們傷害了人、得罪了人,就要向主認罪、坦白,承認我們自己所犯的罪,這樣神便會赦免我們。  我們要多享受主的話,多操練靈,對付良心的感覺,使我們對神對人都常存一個無虧的良心。

(觀塘區 黄姊妹)

在這個特会裡,我最有體會的是第四篇一《活在與主交通的生活》。我们要操練靈,呼求主名,與主有交通。約翰壹書 1:6 說:「我們若说我們與神有交通,卻在黑暗裡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;」這就是說,我們要與主有交通,好勝過所有黑暗,因為神已勝過黑暗。我們要學習呼求主名,全人轉回靈裏。

(觀塘區黄姊妹)

這次成全訓練中有和手語區的弟兄姊妹交流的活動。手語區聚會的弟兄姊妹都是聾啞人士。他們分享了很多見證。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,原來他們在多年前曾到內地傳福音!我很驚訝!當時在內地傳福音是被政府禁止和犯法的,他們竟然為傳福音冒這麼大的危險!

成全訓練有一堂課講傳福音,問到大家不傳福音的理由,有人說:因為怕被拒絕,又有人說:因為不懂回答福音問題,亦有人說:覺得那人不需要福音。但其實只要開口傳就是了!不用管這些事,神已經揀選了祂國度的子民,我們只管傳福音!而且,聽到手語弟兄姊妹們的經歷,我就覺得我們應該更努力傳福音。人人都需要福音。如果我們可以,但沒有盡力地傳福音給人的話,我們就欠了這些人福音的債。

(荃灣少年區陳姊妹)